瑟维克斯 » 日志 » 动物×小偷×丑恶现象
动物×小偷×丑恶现象
瑟维克斯 发表于 2007-02-03 23:40:22
先申明:本人奇懒。【是人都会说自己懒,就可以避免做很多事情,也可以因此作为一个好借口……】
所以,基本上不太写,也真的是不能写。确实没时间嘛~
有很多东西都想搬上来给大家看看的【这可是岁月的痕迹哦,一些过去的周记、随笔等等。不失为反映一个人每种阶段的缩影。就像现在看看,有时也会觉得很奇怪,怎么会这么写,好幼稚~。不过那幼稚得真诚。当时就是那么的激动、愤慨。现在可以说偏激,但偏激得有道理。就是好偏激。也是一种执着的表现。『其实,有些真的是诉苦性,就是不爽!发泄!MD又没人听,写出来好点。现在养狗了,可以跟它沟通。极为出色地应征了那句话:动物是人类的朋友。你说什么它都听,并且是非常好的聆听者。你说什么它都觉得你对(或许不对,谁知道内,反正它默认我对的就行了,我当它赞成我的,嗯。)不会打断你。』】。
先撇下那些不说,人活着总有机会的(不过这也说不定的呵呵,正如一位乱穿马路者所说:“我说习惯就好了,这世界上哪有绝对安全的地方?地球是转动的,生命是运动的,一不留神谁都能玩完,睡觉都能活活把人睡死吃饭都能把人活活噎死,想通这些,跳个护栏还怕什么危险?”还是很有道理的。人活着必需享受生活,就像莎士比亚所说:“一个人思虑太多,就会失去做人的乐趣。” 蛮对阿呵呵名人嘛。)。 今天还是忙了一天的,因为过程极为繁琐,所以略称“我和雯雯的事情”。不过还是挺愉快的,毕竟将来还得过日子呢! 所以,基本上我晚上,很晚上才有空,嗯。晚上了,上QQ了。碰到以前初中的同学(此人极为可爱,胖嘟嘟『不知道现在如何』、圆乎乎、滑溜溜『感觉而已并无碰过!严重申明:本人除女友之外从未触碰过其他女生,连头发也没有。这也是做人值得自豪的地方吧~呵呵和哈哈。不过,现在有了女友奔放了,过于激动动作有些超乎寻常,可能这就是所谓的:人要适应环境吧~!两个人相处久了,自然而然都会相互影响很多东西,语言、动作、神态····等等等。』,初中时我们给她的绰号叫“胖丁”(就是神奇宝贝里那个那话筒的粉色的球)因为看到她 个性签名 上写着“要买手机了”字样的内容,不禁兴奋(遇到了同类,动物都会这样的)『自己新年第一天,就是2007年1月1日元旦好日子,别人的好日子,我手机被偷了,在公车上,同时附送的还有摄像机(很小和手机放一个口袋的)。下车后才发现没了,因为和雯雯在一起,多注意她了,没注意身外之物,于是便发生了单独一人绝无可能惨况!(——本人单独行动时极为机敏犹如特工。不给不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机,并始终保持着要与之做斗争的信念!对就是这样的。)后来一直在想怎么被偷的,若是在车上就发现了,那怎么办,跟司机说,叫他不能开车门,待查明实况和拿回手机??? 不过想想,以现在的上海人素质,谁会这样啊!?很多人就算看到有人在犯罪,就比如行窃,很多人根本不会说!他们觉得与己无关何必招惹是非。我最厌恶了!!!并不是针对某些人,而是就这种社会丑恶现象!!!太可恶了!更可恶的是,竟然有如此之多的群众放纵他们!像还有很多,如有被众人殴打,就好比失主当场捉住小偷,有些小偷的还有同伙,他们会一拥而上,来“报复?”失主!?TNND,这是什么物理化学现象!!!!?更奇怪的是竟然周围没有人会挺身而出,来帮失主一把····。回到刚才自己的事,如果说不让开车门,那那些乘客肯定会唠叨个不停!司机也无奈地会开车门。毕竟现在就是这样社会,都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混D。更可能那个贼会夹在群众之间来起哄····。 扯远了,回到碰到初中同学说买手机。于是聊丫。聊啊讲丫。又是很琐的内容,其实我想买聊天内容复制过来的,不知道会侵权伐……哎呀,没关系,没牵扯到私人隐私,没什么大不了的吧。额,麦角分开来另发一帖。昨天和也小蔡聊了,内容有些比较敏感,还是不贴了,嗯。
就到此为止吧。看看什么样了~
